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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缓补考的通知

2015-02-28 10:47:08

各二级学院(部),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的规定,课程缓补考组织形式分两类,必修课程一般由学校在每学期初组织,其它课程参加下一轮该课程的期末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修课程组织安排

(一)考试时间

必修课程的缓补考定于3月11日(周三)至3月13日(周五)进行。上午:8:10--10:10; 10:30--12:30,下午14:00  --16:00。

(二)考试要求

1、考生须凭学生证(携带身份证、校园一卡通的,须有所在二级学院开具的证明),按考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就坐。考试时应严格遵守《浙江财经大学考场规则》,如有违纪,按《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2、注“*”的监考人员为考场负责人,须在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考试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2西)领取试卷,所有监考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做好考前的试卷分发准备工作。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须按《监考人员须知》要求认真监考,仔细核对课程名称和学分,要求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到。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点试卷,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试卷袋上相关栏目,并及时将试卷交回。

3、补考课程由开课学院确定,缓补考安排中未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的课程,由课程归属二级学院(部)根据课程教学特点和要求决定是否安排缓补考。学生请自行与相关二级学院(部)联系。

4、上学期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和选修其它专业必修课程不及格(需由学生本人提出补考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安排考试)的,可参加补考。旷考、放弃考试、考试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重修和缓考不及格的,不得参加补考。请学生核对本人缓补考信息,如有问题请在(3月3日——3月4日)与教务处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教务处网站3月5日正式公布缓补考安排。

5、 说明:补考名单是必须参加考试的同学;选课时选择必修课程班修读课程考试不及格可以参加本次必修课程的考试,系统默认参加补考。如果有特殊原因不参加本次考试,同学必须通过各学院教学办向教务处说明,否则系统默认是参加考试,不参加考试就是旷考;选课时选修选修课程班修读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同学不组织补考,请学生进教务系统核对本人缓补考信息。

 

(三)成绩评定与报送

1、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规定,补考成绩按考试成绩评定,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缓考成绩以考试成绩评定,不再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

2、成绩单报送及录入要求:

(1)成绩单报送及成绩录入流程同期末考试;

(2)请各阅卷教师于3月18日(周三)前将缓补考成绩成绩表(一式三份)交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办公室。

(3)请课程归属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于3月20日(周五)前将缓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二、其它课程组织安排

未安排缓补考的其它课程,学生可以选择参加缓补考(参加下一轮该课程的期末考核),也可以选择放弃缓补考,直接参加课程重修或修读其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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