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班: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学院对《浙江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作了进一步修订(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4日,如对修订内容有异议,请以实名并署电话于公示期内反馈给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联系电话:86731179,邮箱:xlcug52@163.com。
公示期结束后,修订后的《浙江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自下一学年起在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中遵照执行。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