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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的通知

2010-06-21 11:20:44

各班研究生: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浙财院[2010]1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为缓解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生活压力,帮助他们更好地学习、生活,现决定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发放临时补助。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补助对象基本条件:在校全日制研究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勤奋,生活简朴;持有家长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且同时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证明》或《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等相关证明;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2.补助标准与比例:补助标准为200/人,一次性发放至研究生建行卡。各二级学院补助比例控制在学院研究生总数的5%以内。

3.工作流程:

1)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研究生总数确定补助名额及具体条件,做好告知、组织工作。

2)研究生根据自身困难情况和有关补助条件,填写《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困难补助的书面申请。

3)请各班于625日前上报《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并附享受临时补助困难研究生的申请表一份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czgggl@zufe.edu.cn
   
4)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补助研究生的困难程度和综合表现,确定享受临时困难补助研究生名单,并公示三天以上。 
   
5)研究生处审核汇总后,面向全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发放补助金。

附件:

1、《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2《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人员汇总表》

 

 

 

 

 

 

《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人员汇总表》
20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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