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对09届和10届硕士学位论文参照省学位办省优硕士学位论文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质量评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的组织
本次评估工作委托研究生教学督导组牵头,各二级学院以学位点为单位组织成立3-5人的评估专家小组,对本学位点的硕士论文进行自评。督导组专家参与联系学院各学位点的评估工作。
二、论文评估的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定于09届和10届的硕士学位论文。两届学生总数不超过30人(含)的学位点,所有学位论文都进行评估;两届学生总数超过30人的学位点,评估工作以抽检方式进行,抽查总数不少于30篇,且应考虑研究方向和导师分布的均衡性。盲审成绩、答辩成绩排名在专业前三名和后三名的论文必须参加评估,并在评估论文清单中(附件二)予以注明。
三、评估工作的实施
1. 5月20日前,各学位点参照评估观测点(附件一)先进行自查,对各观测点进行评级并形成评估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对各观测点涉及的论文整体质量的评价、主要优势和不足。同时提交评估专家小组名单和评估论文清单。
2. 在各学位点自评的基础上,研究生教学督导组会同校内其他专家,对全校09届和10届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查,并结合各学位点评估自查报告形成整体评估报告。全校评估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
各二级学院和学位点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估,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此项工作。
咨询电话:88519 张健
研究生处
201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