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预通知

2012-11-22 16:15:07

各部门、各单位:
    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8000名,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选派办法: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政府宏观指导下,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选派办法还包含了违约赔偿的相关规定。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详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 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 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4. 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类别要求
1. 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5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④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2.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10年3月20日以后毕业),年龄不超过40岁(197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四、申请受理时间为:2013年3月1日至3月2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请有意向申请该项目的教师,尽快联系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尽早取得邀请函。其它事项待上级部门文件下发时通知。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200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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