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7-03 16:48:51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3〕214号)和《关于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3〕215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创新团队”、“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团队”文件依据及名额限制

根据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及今年教育厅的申报要求,我校限推出1个,全省经评审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的评审。

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及名额限制

根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及今年教育厅要求,我校限推出1人,全省经评审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的评审。

三、我校在推荐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时,将与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相衔接,重在我校优势领域重点培养领军人才。

四、“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员须在2013年7月8日当天将下述材料上交到校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06室),逾期不再受理。如申报人员超过学校推荐名额,则由学校组织专家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1.若申报者申报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则须填写《教育部“创新发展计划”申请书》(附件2),申报材料必须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申报材料一式10份,需双面打印装订。

若申报者申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则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申请材料必须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40个页码。申请材料需一式9份,双面打印装订。

另需填写《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或《“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附件3),一式1份。

2.除上交纸质材料外,申报者须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87557316

邮箱:szgl@zufe.edu.cn


   附件:1. 《教育部“创新团队”支持办法》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教育部“创新发展计划”申请书》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浙江财经学院人事处

2013年7月3日



20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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