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的决定

2010-05-20 16: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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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财院〔2010〕64号

 

关于公布2009年教职工年度

考核结果的决定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财院〔2006〕253号《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文件精神,200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经过个人总结、民主测评、考核鉴定、结果公示、审定告知和复核申请等阶段,现将200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200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点击下载)

 

 

 

二○一○年五月六日

 

 


200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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