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
考核推荐组:
组长: 李永友
组员: 杨春玲 沈玉平 赵海利 司言武 金 戈
监督组:
组长:刘初旺
成员:王绪强 童光辉
二、考核推荐对象
(一)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29日下午2:30
地点:1-418
四、会议程序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听取本组申报人员及资格审核情况汇报;
3.对本组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4.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和投票;
5.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织答辩,要求如下: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员可结合PPT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
(2)答辩。评审专家提问,申报人员回答问题。
6.对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并表决排序;
7.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五、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未出席会议的评委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申报人员获得的“同意”票超过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含)时,则获得通过。如获得的“同意”票不到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的,则不通过。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推荐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打分。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
3.申报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获得推荐资格。考核推荐组对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申报职务等级按“同意”票得票数进行排序。
其他未尽事宜可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673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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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