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我与科学基金”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0-09-15 16:52:17

浙科金办发[2010]23号

    二十多年来,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从小到大,稳步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基金机制与文化。为客观、全面地宣传科学基金对我省基础研究的促进作用,展现我省科技工作者严谨务实、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增进社会各界对基础研究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推动我省基础研究事业的发展,决定开展以弘扬和传承科学基金文化为主题的“我与科学基金”有奖征文活动。本次征文活动由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浙江科技报社协办,诚邀全省基础研究工作者和与科学基金有缘的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参加此次征文活动,请各依托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科技、管理人员投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全省基础研究工作者(包括得到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科技人员和各依托单位基础研究管理人员)、与科学基金有关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相关媒体的新闻工作者等。
    二、征文内容:以真情实感,记录自己或他人与科学基金有关的故事与点滴回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受科学基金资助的优秀科技人员典型事迹、优秀基础研究成果以及科学基金对提升我省原始创新的作用与意义;2)从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等多种角度,访谈、探讨科学基金对科技人员个人成长、争取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孵化、培养与促进作用;3)科学基金对高校科研单位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科技工作的影响与作用;4)科学基金对建设科技强省与创新型省份的作用与意义;5)有关科学基金发展战略的政策与建议。
    三、征文时间:2010年8月20日-11月30日。
    四、稿件要求:生动、可读、感人,尽量通过具体事例、人物、细节来表达主题。体裁不限(除诗歌外),字数2000字左右,可附工作照片1-3张,并欢迎提供与我省科学基金、基础研究发展历程有关的照片。
    五、录用稿件发布形式:刊登在《浙江科技报》“我与科学基金”栏目,同时由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我与科学基金”栏目转载。
    六、投稿方式:请将稿件和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并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
jinleping66@163.com; qianhao@zjinfo.gov.cn
    七、征文评选:征文活动截止后,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浙江科技报社对征文稿件组织评选并颁发荣誉证书与奖金,其中:一等奖5篇,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10篇,奖金各500元;三等奖20篇,奖金各300元;优秀奖若干,奖金各100元。另设优秀组织奖10名,奖金各500元,用以奖励本次征文活动中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录用稿件均致稿酬。
    八、联系人: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 钱昊 电话:0571-88212603;
    浙江科技报社 金乐平 电话:0571-2897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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