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学生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2010-05-17 15:57:57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09——2010学年的学生科研成果实施奖励,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办法:

由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学生科研成果(成果发表时间为200951日——2010430日)进行统计、汇总,并评选出6项高质量科研成果上报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专家对上报科研成果评审,对评审出的优秀科研成果进行奖励。

二、注意事项:

1.上报的科研成果属名单位必须是浙江财经学院。

2.科研成果,必须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十五份。

3.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将本单位上报材料(科研成果及电子汇总表)和未上报科研成果汇总表,请学生于2010521日前送交学院415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4.未上报的科研成果由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归本单位科研档案,科研处备查。

 

科研处

09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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