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12-22 20:43:48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

1.考核推荐组

组长:付文林

组员:童玉玲、司言武、金 戈、凌 晨、杨春玲、余丽生、骆 勤、董根泰

2.监督组

组长:徐丽玲

成员:王序坤、刘丹

二、考核推荐对象

申报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26日下午13:40

地点:1-307

四、会议程序

考核推荐组由组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程序如下: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听取本组申报人员及资格审核情况汇报;

3.对本组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4.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织答辩,要求如下: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员可结合PPT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

(2)答辩。评审专家提问,申报人员回答问题。

5.对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表决并推荐;

6.对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表决并推荐;

7.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五、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推荐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投“同意”票时,须同时进行量化赋分排序;投“不同意”和“弃权”时,不进行量化赋分排序。根据推荐顺序进行赋分,副高分值为1-4分,排名第一的赋1分,排名第二的赋2分,排名第三的赋3分,排名第四的赋4分;正高分值为1-3分,排名第一的赋1分,排名第二的赋2分,排名第三的赋3分,注意不得进行并列排名。

3.申报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获得推荐资格。考核推荐组对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申报职务等级按“同意”票得分数进行排序。如获得“同意”票分数相同,则按照外审意见排名高低进行排序。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学院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673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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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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